各中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2号)的精神,为组织好初中学考补报名工作及做好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报名工作(含初三中考、体育考试、初二学考)
(一)补报名及考生关键信息更正时间:4月27日8:00至4月28日18:00。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回原籍考生提交申请,经学校初审汇总后于4月28日前报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三)各校须对照学籍系统再次认真排查,切实做好在籍考生的报名工作。错过报名的特殊考生(如休学后复学等)须于4月28日前向学籍所在校申请补报名。
(四)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报名考试的,须由其家长出具书面申请(学生及家长须签名),经学校盖章、校长签名后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五)考生关键信息更正。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考生类别、性别、民族、相片等关键信息有误的,请于4月27日前向学校申请更正。待系统开放后,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关键信息更正操作工作,逾期不予更正。
二、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工作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福建省中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教考〔201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考生,杜绝遗漏,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及审核工作,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材料复印件须经办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含:
1.《残疾人报考2023年福建省中考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考生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残疾评定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或医学检测(查)报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中,申请免除英语听力考试的残疾考生须提供脑干电位测定报告和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报告;人工耳蜗佩戴者若能提供手术报告,可免予提供其他检测报告。
附件:1. 《残疾人报考2023年福建省中考合理便利申请表》
2. 《2023年福建省 设区市 县(市、区)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
附件1《残疾人报考2023年福建省中考合理便利申请表》.docx
附件2《2023年福建省_______设区市_____县(市、区)中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花名册》.docx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