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通 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标准化考点: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考〔2023〕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主考室在一楼的,广播室、视频监控室、听力播放室等电子设备功能室可以设置在二楼,并应与主考室在同一栋楼。
二、智能安检门、无线电信号屏蔽系统,待资金、性能调研确定后,再实施改造。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标准化考点改造提升工作须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四、各考点要高度重视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指标体系进行改造,明确具体改造提升方案。各考点提升改造方案于11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nazsb612@126.com。
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11月3日